縣長 1.一縣之行政長官。秦漢時人口萬戶以上的稱縣令,萬戶以下的稱"縣長"。唐宋以后有所更改,至民國時,又改稱"縣長"。
1.縣邑之長。即縣令。
縣邑之長。即縣令。 晉 潘岳 《河陽縣作》詩:“誰謂邑宰輕,令名恐不劭。” 清 袁枚 《新齊諧·盤古以前天》:“棺為邑宰某所得,持獻制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