貪贓枉法 贓:贓物;枉:歪曲,破壞。貪污受賄,違犯法紀(jì)。
利用職權(quán),非法取得財物,過著奢侈糜爛的生活。
利用職權(quán)侵吞國家財物或接受賄賂,過糜爛墮落的生活。 蒲韌 《二千年間·一種特殊的職業(yè)--做官》:“ 明 代官俸最低,然而官僚的貪污腐化也最盛。” 毛澤東 《中國共產(chǎn)常在民族戰(zhàn)爭中的地位》:“因此,自私自利,消極怠工,貪污腐化,風(fēng)頭主義等等,是最可鄙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