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怪 1.謂鬼神等與人為難。 2.指搗鬼,起壞作用。 3.泛指發生影響,起作用。 4.猶離奇古怪。 5.發生性行為的諱稱。
鬼怪害人。比喻人或某種因素作怪、搗亂:暗中作祟|封建余孽作祟。
(1)
(2) [make mischief;cause trouble]∶人或某種因素作怪、搗亂
謂鬼怪妖物害人。后亦指人或某種因素作怪、搗亂。 漢 揚雄 《少府箴》:“至於躭樂流湎,而 妲 末 作祟。”注:“ 妲己 、 末喜 , 桀 、 紂 之嬖妾。” 宋 楊萬里 《和蕭伯和韻》:“睡去恐遭詩作祟,愁來當遣酒行成。”《紅樓夢》第一○二回:“無非把這妖氣收了,便不作祟,就是法力了。” 瞿秋白 《論大眾文藝·普洛大眾文藝的現實問題》:“ 中國 的‘言’和‘文’之間的區別為什么如此之大?就因為是封建余孽作祟。” 許杰 《壽平》二:“或者也因為他腦子里的饑餓哲學在作祟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