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吞 1.圍棋術語。謂投子侵入對方勢力范圍并占據多數空點。 2.用武力吞并別國或占有其部分領土。 3.非法占有公物或他人之物。
搶劫 1.以暴力掠奪。
霸占 1.亦作"霸占"。 2.憑借權勢強行占有。
劫掠 搶劫虜掠:劫掠百姓財物|大肆劫掠。
進犯 (敵軍向某處)侵犯。
侵犯 也稱“攻擊”。有意傷害他人身體和精神的行為。社會心理學家對侵犯產生原因的解釋主要有兩種理論:挫折侵犯理論認為挫折是侵犯產生的原因;社會學習理論認為侵犯是以他人為榜樣學習得來的。
掠奪 搶奪;掠取:大肆掠奪。
強占 1.以暴力霸占。
搶奪 1.以暴力強取。 2.爭奪。
侵害 1.侵犯損害。
并吞 把不屬自己的強行據為己有。多指領土、產業等:并吞列國|并吞房產。
侵奪 借強勢奪取:侵奪他人財產|侵奪別國領土。
打劫 搶劫:趁火打劫。
劫奪 用武力奪取(財物或人):~資源。
侵掠 1.侵犯掠奪。 2.出擊,進攻。
強搶 1.以暴力搶奪。
搶掠 搶劫;劫掠:燒殺搶掠|搶掠民財。
侵入 1.越境進犯。 2.(外來的或有害的事物)進入內部。
侵略 廣義指對他國領土、主權的侵犯,以及進行經濟掠奪和文化奴役等行為。狹義指對他國的武裝侵犯。侵略是帝國主義、霸權主義的本性,是最嚴重的國際罪行。
侵擾 1.侵犯騷擾;干擾;擾亂。
陵犯 1.冒犯﹔侵犯。
侵陵 1.見"侵凌"。
1.亦作"侵占"。
2.侵奪占據。
侵占別國領土
見“ 侵占 ”。
亦作“ 侵佔 ”。
侵奪占據。 宋 蘇軾 《申三省起請開湖六條狀》:“今方二十餘年,而兩岸人戶復侵占牽路,蓋屋數千間。”《元史·河渠志二》:“此湖在 宋 時委官差軍守之,湖旁餘地,不許侵占,常疏其壅塞,以洩不勢。”《初刻拍案驚奇》卷三三:“ 楊氏 贅婿,原非 劉 門瓜葛,即時逐出,不得侵佔家私。” 峻青 《東去列車》:“接替他的人不催促他三四遍以上他是不走的,致使有些同志和他開玩笑說他‘老是侵占別人的工作時間’。” 艾思奇 《辯證唯物主義歷史唯物主義》第十三章:“他們利用自己職位的方便,侵占一部分公共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