祖產 1.祖宗留傳的產業。
1.祖先的功業。常指帝王祖宗的功業。
2.泛指祖先的事業。
3.祖傳的產業。
(1) [undertaking of one’s ancestors]∶祖宗的事業
(2) [estate handed down from one’s ancestor]∶祖傳的產業
(1).祖先的功業。常指帝王祖宗的功業。《漢書·終軍傳》:“必待明圣潤色,祖業傳於無窮。” 晉 杜預 《<春秋經傳集解>序》:“ 隱公 能弘宣祖業,光啟王室。” 唐 李德裕 《仁圣文武章天成功大孝皇帝改名制》:“ 漢宣帝 柔服北夷,宏宣祖業,功德之盛,侔於 周宣 。” 于友發 《由皇帝到公民》九:“可是洋博士說的‘前途’是指什么而言呢?‘恢復祖業’嗎?這似乎和那位新文學家的主張不大合轍。”
(2).泛指祖先的事業。 清 秋瑾 《贈蔣鹿珊先生言志且為他日成之鴻爪也》詩:“霹靂一聲陰霾開,光復祖業休徘徊。”
(3).祖傳的產業。 元 無名氏 《合同文字》楔子:“哥哥和嫂嫂守著祖業,我和二嫂引著 安住 孩兒趁熟走一遭去。” 明 朱國禎 《涌幢小品·丁石臺吳平山二先生》:“ 丁先生 有祖業頗饒,辛未同第,時相過從,亦最相契。”《兒女英雄傳》第一回:“住不了許多房間,又不肯輕棄祖業,倒把房子讓給遠房幾家族人來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