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數 1.計定數量。 2.氣數;命運。宿命論認為國家的興亡﹑人世的禍福皆由天命或某種不可知的力量所決定,因稱為"定數"。 3.定則;定理。
天命 ①上天的意志,泛指命運:天命難違|任憑天命。 ②指自然界的一種必然規律:制天命而用之。
1.審定法令。
2.決定命運。
3.注定的命運。宿命論者認為人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稱為"定命"。
4.借指必然的趨勢。
(1) [fate;destiny]∶注定的命運或壽數
定命不可逃
(2) ∶比喻必然的趨勢
這是歷史的定命
(1).審定法令。《詩·大雅·抑》:“訏謨定命,遠猶辰告?!?孔穎達 疏:“言施教之法,當豫大計謀,定其教命,為長遠之道,而以時節告民施之?!?br/>
(2).決定命運。《文選·班固<幽通賦>》:“神先心以定命兮,命隨行以消息?!?李善 注引 曹大家 曰:“言人之行各隨其命,命者神先定之,故為徵兆于前也。”
(3).注定的命運。宿命論者認為人的一切都是命中注定的,稱為“定命”。 許地山 《商人婦》:“這種定命的安慰,在那時節很可以教我的精神活潑一點?!?魯迅 《墳·論睜了眼看》:“定命不可逃,成神的善報更滿人意,所以殺人者不足責,被殺者也不足悲?!?br/>
(4).借指必然的趨勢。 蕭三 《突擊隊員的微笑》詩:“資本家呵!你們的王位哪能久保?這是歷史的定命呵,看你往哪里逃,往哪里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