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客 1.謂寄居異地。 2.作客商。 3.去別人處做客人。
1.制作木主﹑神位。
2.做主人。
3.對某件事作出決定并負全責。
[decide;take the responsibility for a decision] 對某件事作出決定并負全責
這件事應由我作主
(1).制作木主、神位。《左傳·僖公三十三年》:“凡君薨卒哭而祔,祔而作主,特祀於主。” 杜預 注:“孝子思慕,故造木主。”
(2).做主人。 宋 蘇軾 《和文與可洋川園池》詩之三十:“北園草木憑君問,許我他年作主無?”
(3).對某件事作出決定并負全責。 明 郎瑛 《七修類稿·辯證·蘇小小考》:“力為作主,命 小小 歸院判,與偕老焉。”《紅樓夢》第三三回:“看王爺面上,敢煩老先生作主。” 巴金 《家》三十:“我的親事應由我自己作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