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忘 對事物的記憶逐漸淡薄以至遺忘:早已淡忘。
忘記 1.不記得。 2.該做的事沒有想到去做。 3.沒有感覺到。
忘卻 1.忘記掉。
遺忘 對識記過的材料不能再認與回憶,或者錯誤的再認與回憶。分為暫時性遺忘和永久性遺忘,前者指在適宜條件下還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后者指不經重新學習就不可能恢復記憶的遺忘。
忘懷 不放在心上;忘記:忘懷得失|桂林山水使人難以忘懷。
1.銘文。
2.牢記在心。
[engrave on one's mind;always remember;enshrine in the heart;learn by heart] 牢記在心中
時刻銘記
(1).銘文。《魏書·高祖紀下》:“諸有舊墓,銘記見存,昭然為時人所知者,三公及位從公者去墓三十步,尚書令僕、九列十五步,黃門、五校十步,各不聽墾殖。” 郭沫若 《虎符》第三幕:“有碑向右,上有古文銘記:正中一行為‘皇考 師昭 之墓’六大字。” 范文瀾 蔡美彪 等《中國通史》第四編第五章第二節:“近年在 白土鎮 發現一件瓷瓶,瓶上刻劃著‘ 白土鎮 窯戶 趙順 謹施到花瓶一對,供養本鎮南寺 慈氏菩薩 ’,‘時 皇統 元年三月二十二日造’等銘記。”
(2).牢記在心。 沙汀 《祖父的故事·龔老法團》:“而在半點鐘后,他便在一場全武行的選舉中草草結束了他那值得銘記的一生?!?秦牧 《<長河浪花集>序》:“我們看到從 九連山區 下來的老游擊隊員,那種景象也使我終身銘記。” 楊沫 《青春啊,永遠發出絢爛的光彩吧》:“這公開參加革命的第一天呵,將永遠銘記在我的心里?!?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