失信 1.背約;不守信用。
失約 1.謂沒有履行約定的事項。今多指未履行約會。語本《史記.高祖本紀》:"﹝陳恢﹞乃逾城見沛公曰:'臣聞足下約先入咸陽者王之……足下前則失咸陽之約﹐后又有強宛之患。'"
食言 1.言已出而又吞沒之。謂言而無信。
1.保持誠信;遵守信約。
保持誠信;遵守信約。 漢 劉歆 《遂初賦》:“求位得位,固其常兮;守信保己,比 老彭 兮。” 三國 魏 曹操 《敕有司取士毋廢偏短令》:“夫有行之士,未必能進取;進取之士,未必能有行也。 陳平 豈篤行, 蘇秦 豈守信邪?而 陳平 定 漢 業, 蘇秦 濟弱 燕 。” 清 宣鼎 《夜雨秋燈錄》卷四:“妾守信,君等毋吝財也。” 柯靈 《島》:“島上瘦小的老郵工準時來到,向船上接送郵件;不管陰晴風雨,就象潮漲潮落一樣守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