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分守己 分:本分。規矩老實,守本分,不做違法的事。
息事寧人 息:平息;寧:使安定。原指不生事,不騷擾百姓,后指調解糾紛,使事情平息下來,使人們平安相處。
循規蹈矩 循、蹈:遵循,依照。規、矩是定方圓的標準工具,借指行為的準則。原指遵守規矩,不敢違反。現也指拘守舊準則,不敢稍做變動。
安分守紀 暫無釋義
惹:引起;非:事端。招惹是非,引起爭端。
安分守己,并不惹是生非。——明· 馮夢龍《喻世明言》
引起麻煩或爭端。 郭沫若 《我的童年》第三篇一:“學生在教課上得不到滿足,在校內便時常愛鬧風潮,在校外也時常惹是生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