過度 超過適當?shù)南薅龋骸谪d奮。
過火 (說話、做事)超過適當?shù)姆执缁蛳薅龋哼@話說得有點~。
太過 1.過分。 2.古代關(guān)于氣運變化的用語。
過甚 過分;夸大(多指說話):言之~丨~其詞。
(說話、做事)超過一定的程度或限度:~謙虛,就顯得虛偽了丨這幅畫雖然畫得不夠好,但你把它說得一文不值,也未免~了。
奚二哥的話未免太過分了。—— 王統(tǒng)照《山雨》
亦作“ 過份 ”。
1.超越本分。《東觀漢記·鄭璩傳》:“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視之官,職任過分,當刺邪矯枉。” 唐 白居易 《自問此心呈諸老伴》詩:“心未曾求過分事,身常少有不安心。” 宋 樓鑰 《送從弟叔韶尉東陽》詩:“立節(jié)毋務(wù)奇,躐等恐成僭。外物思過分,檢身但多欠。”
(2).超過一定的程度或限度。《左傳·僖公二十八年》“《軍志》曰:允當則歸” 晉 杜預(yù) 注:“無求過分。”《宋書·范曄傳》:“麝本多忌,過分必害。”《水滸傳》第二七回:“他又不曾受用過分了,又是出家的人。” 朱自清 《背影》:“我那時真是聰明過份,總覺得他說話不大漂亮,非自己插嘴不可。”
(3).謂享受太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