屢犯 暫無釋義
再犯 1.再次犯罪﹑也指再次犯罪的人。
指被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服刑完畢或者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內又犯必須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的人。
(1).多次犯罪。《元典章新集·刑部·再犯賊人》:“前后十次如此兇惡,累犯不悛?!?br/> (2).已經犯過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服刑完畢或赦免后,在一定期限內又犯必須判處有期徒刑以上刑罰之罪的人。 纍犯:犯罪一次以上。 清 黃六鴻 《福惠全書·刑名·釋死罪之不同》:“若纍犯三次,須奏請定奪?!?/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