兵士 1.士卒;士兵。
士兵 士官、軍士和兵的統稱。是軍隊中直接操作武器裝備,執行戰斗或保障勤務的軍人。是軍隊的基礎。我軍士兵,是指班長及其以下軍人。1988年重新實行的軍銜制分有三等七級,士官設軍士長、專業軍士;軍士設上士、中士、下士;兵設上等兵、列兵。
1.士兵,參加作戰的人。
2.泛指參加正義斗爭或從事正義事業的人。
(1)
新入伍的戰士
戰士還者。——《資治通鑒》
(2) 又
江夏戰士
(3) ∶泛指從事某種正義事業的人
白衣戰士
(1).士兵,參加作戰的人。《尉繚子·武議》:“ 武王 伐 紂 ,師渡 盟津 ,右旄左鉞,死士三百,戰士三萬。”《后漢書·孔融傳》:“孤( 曹操 )為人臣,進不能風化海內,退不能建德和人,然撫養戰士,殺身為國,破浮華交會之徒,計有餘矣。” 唐 高適 《燕歌行》:“戰士軍前半死生,美人帳下猶歌舞。” 魏巍 《壯行集·開辟中國的黃金時代》:“在戰斗結束回來的山路上,有幾個戰士倒下了。”
(2).泛指參加正義斗爭或從事正義事業的人。 張天翼 《畸人手記》:“他說他們的教員從前是所謂打倒 孔 家老店的戰士。” 巴金 《探索集·作家》:“作家是戰士,是教員,是工程師,也是探路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