懷璧其罪 懷:懷藏。身藏璧玉,因此獲罪。原指財能致禍。后也比喻有才能而遭受忌妒和迫害。
懷璧獲罪 暫無釋義
焚身:喪生。象因為有珍貴的牙齒而遭到捕殺。比喻人因為有錢財而招禍。
語本《左傳·襄公二十四年》:“象有齒以焚其身,賄也。”謂象因有了珍貴的大牙而招致捕殺。后以“象齒焚身”比喻以財寶招禍。 蔡東藩 許廑父 《民國通俗演義》第一二一回:“正是:山木自寇,象齒焚身。恫哉 李督 !死不分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