異議 1.亦作"異議"。 2.不同的意見。 3.指持不同意見。 4.法律用語。指法官對獄案判斷有不同意見者,得提出另行討論。
駁斥 列舉理由,批判或否定別人的意見:駁斥謬論。
批駁 ①對錯誤的言論或行為加以批判和駁斥:嚴厲批駁。 ②舊指對下級呈請事項批示駁回,不予照準。
批評 指出好壞:圈點批評。也專指對缺點和錯誤提出意見:批評教育|虛心接受批評。
批判 ①評論是非:評論先代是非,批判未了公案。 ②對某種思想言行(多指錯誤的)進行系統分析:批判“全盤西化”論。
反對 不贊成;不同意:~侵略ㄧ~平均主義ㄧ有~的意見沒有?
駁倒 1.成功地否定了對方的意見。
辯駁 提出理由或根據來否定對方的意見:他說的話句句在理,我無法~。
回嘴 受到指責時進行辯駁;挨罵時反過來罵對方:他自知理虧,無論你怎么說,都不~。
說出自己的理由,來否定別人跟自己不同的理論或意見。
[retort;rebute;confute;disprove] 提出反對的理由辯駁
他反駁那種認為意大利人不是好戰士的傳說
(1).亦作“ 反駮 ”。猶言對立,矛盾。《后漢書·文苑傳下·趙壹》:“伊 五帝 之不同禮, 三王 亦又不同樂,數極自然變化,非是故相反駮?!?郭沫若 《文藝論集續集·眼中釘》:“但同時也覺得他的感觸太枯燥,色彩太暗淡,總有點和自己的趣味相反駁?!?br/> (2).說出自己的理由,來否定別人跟自己不同的理論或意見。 巴金 《滅亡》第十章:“我想找話來反駁你們,但是我不能夠?!?丁玲 《韋護》第三章三:“他找不出理由反駁,雖說在心里覺得有許多委曲?!?br/> (3).猶駁回。《紅樓夢》第九一回:“豈知府里詳上去,道里反駁下來了?!?br/> (4).駁斥他人論證的一種邏輯方法。反駁的方法有三種,即反駁論題、反駁論據和反駁論證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