減刑 法院根據犯人在服刑期間改惡從善的程度,依法把原來判處的刑罰減輕。
1.亦作"?刑"。 2.指弛刑徒。
指弛刑徒。《漢書·宣帝紀》:“ 西羌 反,發 三輔 、中都官徒弛刑,及應募佽飛射士……詣 金城 。” 顏師古 注:“ 李奇 曰:‘弛,廢也。謂若今徒解鉗釱赭衣,置任輸作也。’……弛刑, 李 説是也。若今徒囚但不枷鎖而責保散役之耳。” 晉 袁宏 《后漢紀·章帝紀上》:“上以 干 為假司馬,將弛刑及從千人詣 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