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 列舉理由,批判或否定別人的意見:駁斥謬論。
批駁 ①對錯誤的言論或行為加以批判和駁斥:嚴厲批駁。 ②舊指對下級呈請事項批示駁回,不予照準。
反駁 說出自己的理由,來否定別人跟自己不同的理論或意見。
反對 不贊成;不同意:~侵略ㄧ~平均主義ㄧ有~的意見沒有?
駁倒 1.成功地否定了對方的意見。
回嘴 受到指責時進行辯駁;挨罵時反過來罵對方:他自知理虧,無論你怎么說,都不~。
提出理由或根據來否定對方的意見:他說的話句句在理,我無法~。
對任何不合他胃口的建議予以辯駁
辯難駁詰;爭辯反駁。 明 徐榜 《濟南紀政·楊化記》:“藩臬二司聞之,亦拘之親審,司道五六人各有辯駁, 李氏 應答不滯。” 陶行知 《海德公園》詩:“臺上臺下可辯駁,只有拳頭動不得。” 巴金 《春》七:“他不滿意 枚少爺 的答話,但也不加辯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