奇跡 1.亦作"奇跡"。亦作"奇跡"。 2.不平凡的事情。 3.不平凡的業績。 4.不可多得的墨跡。
事跡 過去所做的比較重要的事情:英雄事跡|戰功事跡|事跡彰明。
事業 ①所從事或經營的事情:作何事業|家里偌大的事業,全靠他一人支撐呢! ②成就;功業:事業心|干一番事業|男兒立事業|若非任城,朕事業不得就也。 ③有條理、有規模并有益于公眾的事情:建設事業|共產主義事業。 ④特指沒有生產收入,由國家、企業或私人團體開支其經費的社會工作。與“企業”相對:事業經費|事業單位和企業單位。
指人的品行或事跡:鐘離意為瑕丘令,上書薦善(李善)行狀。現多指記述死者世系、籍貫、生卒、事跡的文章:船山(王夫之號)公行狀。
即行述
(1).履歷;事跡。《漢書·高帝紀下》“遣詣相國府,署行、義、年” 顏師古 注引 三國 魏 蘇林 曰:“行狀,年紀也。”《后漢書·李善傳》:“時 鐘離意 為 瑕丘 令,上書薦 善 行狀。”《晉書·劉弘傳》:“臣輒以 勃 為 歸鄉令 , 貞 為 信陵令 。皆功行相參,循名校實,條列行狀,公文具上。” 宋 陳善 《捫虱新話·孔子曾子之說》:“ 孔子 曰:‘吾十有五而志於學,三十而立,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六十而耳順,七十而從心所欲不踰矩。’此 孔子 未死前自作行狀也。” 魯迅 《吶喊·阿Q正傳》:“ 阿Q 不獨是姓名籍貫有些渺茫,連他先前的‘行狀’也渺茫。”
(2).文體名。專指記述死者世系、籍貫、生卒年月和生平概略的文章。也稱狀、行述。 唐 李翱 《百官行狀奏》:“凡人之事跡,非大善大惡,則眾人無由知之,故舊例皆訪問於人,又取行狀諡議,以為一據。” 清 葉名灃 《橋西雜記·黃忠端書孝經卷》:“ 洪思 作夫人行狀,言卒之日,以所臨 忠端公 《孝經》,授其子 棻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