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地 1.指當事人所在的旁邊的地上。 2.人物所在的或事情發生的那個地方;本地。
腹地 靠近中心的地區;內地:深入~。
要地 1.要害之地。多指軍事上的重要地方。 2.樞要地位;顯要地位。
內陸 1.大陸遠離海岸的部分。
內地 ①王朝京畿之內的地區:內地北距山以東盡諸侯地,大者或五六郡,連城數十。 ②離邊疆或沿海較遠的地區:內地與沿海城市的經濟發展不平衡。
人、物所在的地區;敘事時特指的某個地區:~人ㄧ~口音。
[this locality;native] 說話人所在地區
(1).本來的心性。《論語·子罕》“子絶四” 南朝 梁 皇侃 義疏:“今為其跡涉茲地,為物所嫌,恐心實如此,故正明絶此四,以見本地也。”
(2).當地。對異地而言。 明 何良俊 《四友齋叢說·史三》:“其所募之兵,皆要本地人。”《儒林外史》第二四回:“我這里差兩個衙役把這婦人解回 紹興 ,你到本地告狀去。” 楊朔 《三千里江山》第十二段:“前面再沒有地方藏車,必須返回本地山洞子。”
(3).佛教語。又稱法身。指能現出化身之真身。 晉 道安 《舍利禮文》:“本地法身,法界塔婆。” 宋 覺苑 《演密鈔》二:“本地法身者,即實相法身也。一真實相為萬化之本,猶如於地為萬物之依,故曰本地。言法身者,謂此實相能軌持萬化,即此軌持,假名為身。法即身,故本地即法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