廢除 取消;廢止(法令、制度、條約等):~農(nóng)奴制ㄧ~不平等條約。
取消 1.亦作"取銷"。 2.使原有的制度﹑規(guī)章﹑資格﹑權(quán)利等失去效力。
撤消 也作“撤銷”。取消:撤消處分|撤銷機(jī)構(gòu)|禁令撤消了。
打消 1.亦作"打銷"。 2.消除,取消。
作廢 1.因失效而廢棄;棄置不用。
明令禁止或取消:許多不健康的游樂場所被取締。
[outlaw;ban;suppress;forbid] 明令取消或禁止某事
取締賭博
明令取消或禁止。 茅盾 《一個夠程度的人》:“這些擾亂秩序的小販,都應(yīng)該取締,都是非取締不可的!” 周而復(fù) 《上海的早晨》第四部二三:“‘五層樓’飛機(jī)場早就叫政-府取締了,流氓阿飛都抓了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