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利貸 索取特別高額利息的貸款:放~。
又叫“折(fe56)子錢”。中國舊時的高利貸。清初已流行。還本付息辦法各有不同,在抗戰前的上海,一般是借錢十元,放債人先扣鞋襪費一元,六十天還清,連本帶利每天拔還兩角。因每次還款,都由債主在折子上蓋印,故名。
放印子錢
舊時的一種高利貸。放債人以高利放出貸款,限借債人分期償還,每次還款,都在預立的折子上加蓋一印為記,故名。 清 張燾 《津門雜記·打印子》:“印子錢者, 晉 人放債之名目也。每日登門索逋,還訖,蓋以印記,以是得名……如借錢十千,或八千,則分一百日清還,每日還錢一百,或一百二十文不等。”《清史稿·成性傳》:“百姓十室九空,無藉乘急取利,逐月合券,俗謂‘印子錢’,利至十之七八,折沒妻孥。” 張天翼 《畸人手記》:“你去打聽,他放印子錢的利息是多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