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加
推卸 推脫責任,不肯承擔:推卸罪責|負有無可推卸的責任。
推卻 1.見"推卻"。
出讓
1.接受。
2.承擔;禁受。
3.繼承。
(1)
承受損失的主要部分
(2) ∶支承或經受[重量或壓力]
水壩不能承受這沉重的浪頭
(3) ∶繼承
承受遺產
(1).接受。《左傳·隱公八年》:“寡君聞命矣,敢不承受君之明德。”《書·益稷》“格則承之庸之” 唐 孔穎達 疏:“天下之人有能至於道者,則當承受而進用之。”《西游記》第十二回:“ 玄奘 法師大有緣,現前此物堪承受。” 李劼人 《天魔舞》第五章:“朋友們知道主人曾經嘗過苦味的,已沒有人打算承受它。”
(2).承擔;禁受。 秦牧 《花城·青春的火焰》:“有些深海水族,柔軟的軀體卻可以承受千萬磅的海水的壓力。” 孔厥 《新兒女英雄續傳》第十五章:“那些低矮的土屋、草房,好象是快要承受不住厚厚的雪的重壓。”
(3).繼承。《古今小說·滕大尹鬼斷家私》:“若是為田地上壞了手足親情,到不如窮漢赤光光沒得承受,反為乾浄,省了許多是非口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