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質 指事物本身所固有的、決定事物性質、面貌和發展的根本屬性。事物的本質是隱蔽的,是通過現象來表現的,不能用簡單的直觀去認識,必須透過現象掌握本質。
本體 ①德國哲學家康德唯心主義哲學中的重要概念,指與現象對立的不可認識的‘自在之物’。辯證唯物主義否認現象和本體之間有不可逾越的界限,認為只有尚未認識的東西,沒有不可認識的東西。 ②機器、工程等的主要部分。
實質 事物所固有的性質和特點;事物、問題等的實際內容或關鍵所在:領會文件的精神實質。
見“本質與現象”(762頁)。
(1)
(2) 事物在發展、變化中所表現的外部形式
(3) 可觀察的事實或事件;一項經歷或實際存在的事物
(4) 謂神、佛、菩薩等現身于人間
(1).謂神、佛、菩薩等現身于人間。《西游記》第十一回:“五祖投胎, 達摩 現象?!币卜褐脯F出身形。 清 蔣士銓 《臨川夢·星變》:“俺 天慧星君 ,奉上帝勅旨,現象於室壁胃婁之次?!?br/> (2).事物在發展、變化中所表現出來的外部形態。 劉少奇 《對馬列學院第一班學員的講話》:“歷史里邊也有普遍真理,我們要用馬克思主義來分析歷史現象?!?魏巍 《誰是最可愛的人·擠垮它一》:“這不過是睡眠不足,偶然的現象罷了?!?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