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公濟私 假:借;濟:幫助。假借公家的名義,謀取私人的利益。
損公肥私
自私自利 私心很重,只為個人利益打算。
毀:破壞,毀壞;紓:緩和,解除。捐獻所有家產(chǎn),幫助國家減輕困難。
語出《左傳·莊公三十年》:“ 鬭穀於菟 為令尹,自毀其家,以紓 楚國 之難。” 杜預(yù) 注:“毀,滅;紓,緩也。”后以“毀家紓難”稱不惜捐棄家產(chǎn)、解救國難的行為。《宋史·度宗紀(jì)》:“容臣歸省偏親,誓當(dāng)趨事赴功,毀家紓難,以贖門戶之愆。” 郭孝成 《民國各團體之組織》:“昔 卜式 輸財助邊, 子文 毀家紓難,卒達其望治之目的。”亦作“ 毀家紓國 ”。《晉書·石苞傳》:“今司徒位當(dāng)其任,乃心王事,有毀家紓國,乾乾匪躬之志。” 清 錢謙益 《清文華殿中書房辦事大理寺右寺副汪鑣授儒林郎制》:“夫毀家紓國,大臣之有事;急病讓夷,君子之所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