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災 1.亦作"水菑"。 2.因久雨﹑山洪暴發﹑河水泛濫等原因而造成的災害。
失火造成的災害:防止森林~。
(1) [fire(as a disaster);fire accident]∶因失火而造成的災害(如房屋、城鎮、森林)
(2) ∶燒掉很多建筑物的災難性大火
亦作“ 火烖 ”。亦作“ 火災 ”。
1.因火造成的災害。《左傳·昭公十七年》:“諸侯其有火災乎!”《史記·封禪書》:“ 越 俗有火烖,復起屋,必以火,用勝服之。” 北魏 酈道元 《水經注·渭水三》:“ 地皇 三年, 霸橋 火災自東起。”
(2).指戰爭災禍。《人民日報》1965.7.31:“所謂局部戰爭的策源地,可能變成世界性的火災?!?br/>
見“ 火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