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卑不亢 卑:低、自卑;亢:高傲。指對人有恰當的分寸,既不低聲下氣,也不傲慢自大。
桀驁不馴 桀:兇暴;驁:馬不馴良,比喻傲慢。性情強暴不馴順。
象狗見了主人那樣低著頭,耷拉著耳朵。形容卑屈馴服的樣子。
亦作“ 俯首弭耳 ”。亦作“ 俯首戢耳 ”。
形容走獸馴服的樣子。后亦以喻馴服。《醒世恒言·大樹坡義虎送親》:“其虎見 勤自勵 到來,把前足跪地,俯首弭耳,口中有聲,似有乞憐之意。” 清 蒲松齡 《聊齋志異·阿霞》:“ 景 ( 景星 )俯首帖耳,口不能道一詞。” 孫中山 《大總統告陸海軍士文》:“我軍人俯首戢耳以聽其鞭策者,亦既二百六十有餘年。” 聶紺弩 《論怕老婆》:“老公方面,大概也自慚形穢,自知非分,只好俯首帖耳,唯命是從了!”亦省作“ 俯帖 ”。 彭芬 《辛亥遜清政變發源記》引 玉琨 等電奏請緩收 川 路文:“股東等雖被損失,固應俯帖順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