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視 1.不放在眼里;漠視;不認真對待。
回避 ①讓開;躲開:~要害問題。 ②偵破人員或審判人員由于同案件有利害關系或其他關系而不參加該案的偵破或審判。
側目 ①眼睛不正視對方。形容敬畏:側目而視,傾耳而聽。 ②斜著眼睛看人。形容憤恨:人皆側目|上不損朝廷事體,下不避怨仇側目。
窺伺 暗中觀望動靜,等待機會(多含貶義)。
①用正眼看:正視前方。
②嚴肅認真地對待:正視現實|正視錯誤|正視人生。
[face;confront;contemplate] 嚴肅認真地對待
他現在必須準備正視嚴峻的考驗
(1).用正眼看。《左傳·定公五年》:“ 葉公 諸梁 之弟 后臧 從其母於 吳 ,不待而歸。 葉公 終不正視。” 漢 賈誼 《新書·容經》:“固頤正視,平肩正背。” 宋 蘇軾 《陳公弼傳》:“浮屠有 海印國師 者,交通權貴,肆為姦利,人莫敢正視。” 茅盾 《詩與散文》:“他不敢正視 桂 ,只偷偷地向大衣鏡瞥了一眼。”
(2).嚴肅對待,不躲避,不敷衍。 魯迅 《華蓋集續編·記念劉和珍君》:“真的猛士,敢于直面慘淡的人生,敢于正視淋漓的鮮血。”如:正視自己的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