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務 1.私事。與公務相對。
1.與公事相對。個人的事。
2.隱秘不愿公開的事。
3.私下侍奉。
(1)
私事總不能擺在公事前邊
(2) ∶隱私的事
我沒有見不得人的私事
(1).與公事相對。個人的事。《禮記·玉藻》:“公事自闑東,私事自闑西。” 孔穎達 疏:“謂私覿,私面,非行君命,故謂之私事。”《荀子·君道》:“公義明而私事息矣。” 清 杭世駿 《質疑·禮記》:“人臣外無私交,大夫非君命不越竟,有私事必因公事以行。”
(2).隱秘不愿公開的事。 洪深 《電影戲劇的編劇方法》第五章五:“試問,我們為什么要曉得別人的私事呢?” 茅盾 《無題》:“她等候她丈夫回來,略帶幾分不安寧,像做了一件私事。”
(3).私下侍奉。《史記·蒙恬列傳》:“ 高 即私事公子 胡亥 ,喻之決獄。”《后漢書·列女傳·曹世叔妻》:“﹝作《女誡》七篇﹞執務私事,不辭劇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