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第 1.等級次第。 2.謂分等級。 3.唐代科舉﹐由京兆府考試后選送前十名升入禮部再試﹐稱為"等第"。
品級 ①古代官吏的等級:這畿尉品級雖卑,卻是個刑名官兒。 ②產品、商品的等級。
1.按差異而定出的高下級別。
2.分等;逐步。
3.在社會地位上和法律地位上不平等的社會集團。這種等級差別在奴隸制和封建制下最為明顯。
[grade;rank] 按某一標準區分的高下差別
(1).按差異而定出的高下級別。《商君書·賞刑》:“所謂壹刑者,刑無等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有不從王令、犯國禁、亂上制者,罪死不赦。” 漢 賈誼 《論時政疏》:“古者圣王制為等列,內有公卿大夫士,外有公侯伯子男,然后有官師小吏,延及庶人,等級分明,而天子加焉,故其尊不可及也。”《書·禹貢》“咸則三壤,成賦中邦” 唐 孔穎達 疏:“土壤各有肥瘠,貢賦從地而出,故分其土壤為上中下,計其肥瘠,等級甚多,但舉其大較,定為三品。” 元 劉壎 《隱居通議·理學一》:“儒家所以諱言悟者,惡其近禪,且謂學有等級,不容一蹴而到圣處也。”
(2).分等;逐步。 唐 韓愈 《與鳳翔邢尚書書》:“閤下之財,不可以徧施于天下,在擇其人之賢愚而厚薄等級之可也。”《新唐書·劉仁軌傳》:“方農時,而吏兵悉被代,新至者未習,萬一蠻夷生變,誰與捍之?不如留舊兵畢穫,等級遣還。”
(3).在社會地位上和法律地位上不平等的社會集團。這種等級差別在奴隸制和封建制下最為明顯。 劉少奇 《關于減租減息的群眾運動》:“把人分成等級,把各種工作也分成等級,把群眾運動的工作者看成很低的等級,這不是共-產-黨應有的觀點,而是封建社會的等級觀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