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面 1.以個人或集體的名義做某種事。 2.瑤族婚俗。夫婦生子之后,攜酒同回婦家,稱為"出面"。與俗所謂回門相似,唯時間長短不同。 3.古代南方風俗。長少相干犯,則少者出物,謂之出面。見宋洪邁《容齋四筆.渠陽蠻俗》。
1.露出臉面。指人物出現﹐為人們所看到。
[appear on public occasion;make an appearance;show one's face; turn up] 出面;來到公眾面前或進入公眾的視野
老李好久沒露面,聽說他外出了
第一次在舞臺上露面
露出臉面。指人物出現,為人們所看到。《兒女英雄傳》第二五回:“也不知是那 燕北閑人 因 張金鳳 從第七回出名,直到第二十五回,雖是逐回的露面登場,總不曾作到他的正傳文章,寫得出色。”《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十八回:“姪少爺已經回來了,終久不能不露面。” 魯迅 《華蓋集·“碰壁”之后》:“婆婆終于沒有露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