旁證 1.廣泛考證;多方論證。 2.從側面證明。 3.主要證據以外的證據;側面的證據。
1.見"干證"。
二競(指原告被告)干證俱在,即須剖決。——宋· 陳襄《州縣提綱·察監系人》
紹興十六年詔:諸鞫獄追到干證人,無罪遣還者,每程給米一升半,錢十五文。——《宋史·刑法志》
見“ 干證 ”。
亦作“ 干証 ”。
與訟案有關的證人。 宋 陳襄 《州縣提綱·察監繫人》:“二競干證俱至,即須剖決。”《宋史·刑法志二》:“﹝ 紹興 ﹞十六年,詔:‘諸鞠獄追到干證人,無罪遣還者,每程給米一升半,錢十五文。’” 元 無名氏 《神奴兒》第四折:“你看這 李阿陳 口內詞因,與這狀子上不同,其中必然暗昧著,老夫怎生下斷,中間但得一個干證的來,可也好也。”《負曝閑談》第二三回:“如此説來,大老爺你倒成了這烏龜的嫡親干証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