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朝 1.臨朝執政。 2.列于朝堂,指擔任朝廷官職。 3.泛指當政掌權。
1.掌管國家政事。
2.掌握國家大權的人。
3.主管某一事務的人。猶執事。
4.宋金某些高級官員的通稱。
5.北洋軍閥時期的官職名。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后,皖系軍閥段祺瑞組織臨時政-府,任"執政"。
6.執正,主持正義。
(1) [be in power;be in office;be at the helm of the state]∶掌管國家政事
自執政以來。——清· 張廷玉《明史》
執政黨
(2) ∶掌握國家大權的人
執政陰沮之。——清· 張廷玉《明史》
(3) ∶主管某一事務的人
(1).掌管國家政事。《左傳·襄公十年》:“有災,其執政之三士乎?”《新唐書·朱敬則傳》:“及執政,每以用人為先,細務不省也。” 元 劉祁 《歸潛志》卷六:“叔姪相繼執政,俱死事,士論所嘉。”
(2).掌握國家大權的人。《左傳·襄公十年》:“晨攻執政于西宮之朝。” 宋 王安石 《沉內翰墓志銘》:“平居閉門,雖執政,非公事不輒見也。” 葉圣陶 《倪煥之》十九:“他一方面憤恨執政的懦弱和卑污,列強的貪殘和不義,一方面也痛惜同胞的昏頑和乏力。”
(3).主管某一事務的人。猶執事。《左傳·昭公十六年》:“ 孔張 后至,立于客間。執政御之,適客后。” 杜預 注:“掌位列者。”《國語·晉語五》:“寡君使 克 也,不腆敝邑之禮,為君之辱,敢歸諸下執政,以憖御人。” 韋昭 注:“執政,執事也。”
(4). 宋 金 某些高級官員的通稱。 宋 王辟之 《澠水燕談錄·官制》:“今官制復古,而樞密之職如舊,與三省長官通謂之執政矣。”《金史·蘇保衡翟永固等傳贊》:“ 金 制……右右丞、參知政事,是謂執政。”
(5).北洋軍閥時期的官職名。1924年第二次直奉戰爭后, 皖 系軍閥 段祺瑞 組織臨時政-府,任“執政”。
(6).執正,主持正義。《后漢書·桓典傳》:“是時宦官秉權, 典 執政無所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