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宅 居住的房屋(多指規(guī)模較大的):住宅區(qū)|規(guī)劃住宅建設(shè)。
居處 1.指平日的儀容舉止。 2.指日常生活。 3.安置;處置。
住所 有久住意思而居住的處所。在中國,公民以其戶籍所在地的居住地為住所,經(jīng)常居住地與戶籍所在地不一致的,經(jīng)常居住地視為住所;法人以它的主要辦事機構(gòu)所在地為住所。確定國籍、確定繼承地點等,都必須先確定住所。
1.居室;房舍。
居室;房舍。《管子·山國軌》:“巨家美修其宮室者服重租,小家為室廬者服小租?!?span id="5ztxbdt" class="shu">《漢書·東方朔傳》:“又壞人冢墓,發(fā)人室廬?!?宋 蘇轍 《病后》詩:“一經(jīng)寒熱攻骸骨,正似兵戎過室廬。柱木支撐終未穩(wěn),筋皮收拾久猶疏?!?明 方孝孺 《借竹軒記》:“古之達人以百世為斯須,以天地為室廬,以萬物為游塵?!?清 紀昀 《閱微草堂筆記·如是我聞一》:“或有室廬偪仄無地避煞者,又有壓制之法,使伏而不出,謂之斬殃?!?b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