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 為集體(或別人的)利益或為某種事業而工作:~行業ㄧ為人民~ㄧ科學為生產~ㄧ他在郵局~了三十年。
辦事 做事:~機構ㄧ~認真 ㄧ我們是給群眾~的。
任事 1.委以職事。 2.任職理事。 3.指承擔事務或擔負責任。 4.上任就職。 5.稱職。勝任所擔當的職責。 6.頂事,頂用。 7.隨便啥事,無論什么事情。
任職 1.擔任官職;擔任職務。 2.任命官職。 3.稱職,盡職。
就事 找到職業前往任事。
擔任職務:在海關~三十年。
部曲服事供職,同于編戶。——《三國志·梁習傳》
(1).任職;盡責。 漢 張衡 《思玄賦》:“戒庶僚以夙會兮,僉供職而并訝。” 晉 潘岳 《九品議》:“卑位下役,非為鄙愚,所以供職。” 宋 司馬光 《辭提舉修實錄札子》:“臣自受命以來,以衰羸多病,罕曾得到局供職。” 明 王鏊 《震澤長語·官制》:“司諫正言,非特旨供職,亦不任諫諍。” 茅盾 《動搖》十一:“久已被捕的三個人釋放了,縣長照舊供職。”
(2). 清 代京官考績第三等之稱。《清會典·吏部·考功清吏司》:“凡京察,堂官察其屬之職而註考焉,一等曰稱職,二等曰勤職,三等曰供職。”注:“守謹、才平、政平,或才長、政勤、守平為供職,列為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