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 ①結合到一起:~機構丨這三個提議~討論。 ②指正在患某種病的同時又發生(另一種疾病):麻疹~肺炎。
吞并 1.亦作"吞并"。 2.并吞,兼并。
把別的國家的領土并入自己的國家或把別人的產業并為己有。
[amalgamate;annex] 指侵吞別國的領土或別人的產業
大戶兼并。——清· 張廷玉《明史》
兼并之家。——清· 洪亮吉《治平篇》
抑其兼并。
兼并小國
同時并列;兩全。 清 李漁 《凰求鳳·翻卷》:“徵文考行,二者難兼并,若個堪居絶等,推敲不厭詳明。”
并吞。指土地侵并,或經濟侵占。《墨子·天志下》:“今天下之諸侯,將猶皆侵凌攻伐兼并。” 漢 晁錯 《論貴粟疏》:“此商人所以兼并農人,農人所以流亡者也。” 宋 王安石 《兼并》詩:“人主擅操柄,如天持斗魁。賦予皆自我,兼并巧姦回。” 范文瀾 《中國近代史》第六章第二節:“ 俄國 向 太平洋 挺進時期,從北方威脅著 中國 ,它兼并了 黑龍江 以北的土地以后,還想要把 中國 的東三省和 朝鮮 納入它的勢力范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