倒閉 1.企業或商店因虧空過甚無法維持而停業。
破產 ①債務人(包括公民和法人)不能清償到期債務,法院根據債務人或債權人的申請作出裁定,由債務人以產抵債。法院作出裁定后,指定清算人確定破產人的負債額并清算其財產,然后按法律規定的順序和比例,將其財產分配給各債權人抵償債務,不足之數額不再清償。中國在1986年頒布企業破產法(試行)。 ②比喻徹底失敗:敵人的陰謀破產了。
休業 1.停止營業。 2.學習單位結束一個階段的學習。
收歇 1.收住,停止。 2.關閉停業。
歇業 即“停業”(160頁)。
也稱“歇業”。工廠、商店、事務所等因故停工停產或停止營業。有兩種:一種是自行停業;另一種是因嚴重違法被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責令停業整頓,改正后準許繼續生產經營。
[close down;stop doing business] 暫停營業
(1).停止營業。如:清理存貨,停業兩天。
(2).歇業。昆曲《十五貫》第六場:“ 尤葫蘆 停業多日,借當過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