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快 1.即捕役。
警察 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秩序的國家公職人員。按其任務不同可分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邊防、消防、戶籍等警種。
警員 1.指擔任警察事務的基層人員。
巡捕 ①巡查搜捕:兩人各往東西,分頭巡捕。 ②租界中的警察:后來巡捕房招巡捕,他便去投充巡捕。
1.亦作"巡儆"。巡查警戒。
2.清末及民國時對警察的稱謂。
舊指警察
(1).亦作“ 巡儆 ”。巡查警戒。《梁書·蕭范傳》:“﹝ 范 ﹞遷衛尉卿,每夜自巡警, 高祖 嘉其勞苦。” 唐 元稹 《茅舍》詩:“防虞集鄰里,巡警勞晝夜。”《元典章新集·刑部·防盜》:“路府州縣捕捉盜官,督責應捕官兵,時常巡儆者。”《東周列國志》第六四回:“ 范匄 使 趙 荀 兩家之軍,協守南關二重, 韓無忌 兄弟,協守北關二重, 祁午 諸人,周圍巡儆。”《上海小刀會起義史料匯編·防堵始末》:“乃假 嚴州 營兵號衣,照常巡警。”
(2). 清 末及 民國 時對警察的稱謂。《清史稿·兵志二》:“﹝ 光緒 ﹞二十九年,從 徐世昌 等言,以緑營挑改巡警。” 魯迅 《華蓋集·犧牲謨》:“先行脫下了也不妥當,一則不太雅觀,二則恐怕巡警要干涉。” 老舍 《趙子曰》第二:“雖然只是初冬的天氣,卻已經把站街的巡警凍得縮著脖子往避風閣里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