辯解 對受人指責的某種見解或行為加以解釋:事實俱在,無論怎么~也是沒有用的。
分辯 辯白:證據俱在,無需~ㄧ他們說什么就是什么,我不想~。
申辯 申訴;辯白:不管怎樣,總該給他一個申辯的機會。
辯護 ①為了保護別人或自己,提出理由、事實來說明某種見解或行為是正確合理的,或是錯誤的程度不如別人所說的嚴重:不要替錯誤行為~ㄧ我們要為真理~。 ②法院審判案件時被告人為自己申辯或辯護人為被告人申辯:~人 ㄧ~律師。
分說 分辯(多用在‘不容、不由’等否定語之后)。
同‘辯白’。
[offer an explanation;try to defend oneself;justify] 申辯
說明事實真相,用來消除誤會或受到的指責。 宋 周煇 《清波別志》卷中:“ 蔡 於五詩中辯白,引證 甑山公 事尤苦,卒不能免。”《二刻拍案驚奇》卷十七:“兩個甲科與 聞參將 辯白前事,世間情面那有不讓縉紳的,逐件贓罪得以開釋,只處得他革任回衛。”一本作“ 辨白 ”。《儒林外史》第三六回:“你既然寃枉,我原該替你辯白。” 曹禺 《王昭君》第五幕:“你叫我辯白什么?有什么可辯白的?我心里是亮堂的,‘水清石自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