歸還 把借來的錢或物還給原主:向圖書館借書,要按時~丨撿到東西要~失主。
奉還 敬辭,歸還:原物~ㄧ如數~。
璧還 〈書〉敬辭,用于歸還原物或辭謝贈品:所借圖書,不日~。
奉璧 1.戰國趙惠文王得楚和氏璧﹐秦昭王致書趙王﹐愿以十五城易璧。時秦強趙弱﹐惠文王恐趙予璧而秦不予城﹐藺相如愿奉璧前往﹐曰:"城入趙而璧留秦;城不入﹐臣請完璧歸趙。"見《史記.廉頗藺相如列傳》。后即以"歸趙"﹑"奉璧"等比喻物歸原主。
返璧 1.猶璧還;歸還。
奉趙 暫無釋義
送還 1.歸還。 2.指送給,送與。
反璧 1.退還璧玉。 2.謂不受別人的饋贈為反璧。
1.退還原物。
2.返回原處。
(1) [return;give (send) back]∶退還
無法投遞,退回原處
(2) [go (或turn)back]∶返回原來的地方
道路不通,只得退回
(1).退還原物。 宋 周煇 《清波別志》卷下:“至於給俸日,各出御筆乞增祿。有司不敢遵用,悉退回。” 老舍 《茶館》第三幕:“二位先生,茶錢退回。”
(2).返回原處。《三國演義》第三十回:“﹝ 曹操 ﹞意欲棄 官渡 退回 許昌 ,遲疑未決。” 楊朔 《月黑夜》:“白天,當然不能過河,退回昨天出發的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