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奏 由一個人用一種樂器演奏,如小提琴獨奏、鋼琴獨奏等,有時也用其他樂器伴奏。
幾種樂器或按種類分成的幾組樂器,分別擔任某些聲部,演奏同一樂曲,如管樂合奏。
許多樂器分別按不同聲部演奏同一首樂曲
(1).音樂術(shù)語。幾種樂器或幾組樂器,分別聲部,演奏同一樂曲。如管樂合奏。我國亦稱若干樂器演奏同一曲調(diào)的齊奏為合奏。《荀子·樂論》:“故樂者,審一以定和者也,比物以飾節(jié)者也,合奏以成文者也。” 宋 梅堯臣 《讀蟠桃詩寄子美永叔》詩:“二律雖不同,合奏乃鏘鏘。”《老殘游記》第十回:“即使三四人同鼓,也是這樣,實是同奏,并非合奏。” 王西彥 《古屋》第五部三:“鼓鈸和簫笙的合奏,錯雜地在四壁匯合,擠撞,噪耳欲聾。”
(2).共同上奏。 宋 周密 《齊東野語·景定行公田》:“於是殿院 陳堯道 、正言 曹孝慶 等合奏,謂限田之法,自昔有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