朔方 1.北方。 2.郡名。西漢元朔二年(公元前127年)置。治所在朔方﹐今內(nèi)蒙古自治區(qū)杭錦旗北。東漢末廢。
①北。
②北部地區(qū),在我國一般指黃河流域及其以北的地區(qū)。
(1)
(2) ∶特指中國黃河以北的地區(qū)
北方有侮臣者。——《墨子·公輸》
且北方之人,不習(xí)水戰(zhàn)。——《資治通鑒》
(1).北;北面。《易·說卦》:“坎者,水也,正北方之卦也。”《云笈七籤》卷十三:“腎主北方,其色黑。” 孫中山 《建國方略·第一計(jì)劃》:“北方大港之筑,用為國際發(fā)展實(shí)業(yè)計(jì)劃之策源地。”
(2).北部地區(qū)。在我國多指 黃河 流域及其以北地區(qū)。《左傳·文公九年》:“ 范山 言於 楚子 曰:‘ 晉君 少,不在諸侯,北方可圖也。’ 楚子 師于 狼淵 以伐 鄭 。” 唐 韓愈 《劉公墓志銘》:“大父 巨敖 ……為 太原 晉陽 令,再世宦北方,樂其土俗,遂著籍 太原 之 陽曲 。” 冰心 《寄小讀者》二九:“你若是不曾離開 中國 北方,不曾離開到三年之久,你不會(huì)贊嘆欣賞北方蔚藍(lán)的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