聘請 1.原指公府征辟﹐后泛指請人任職。
1.以禮征聘。 2.備禮聘娶。
[invite or engage sb.in a polite,respectful way; courteously invite] 以尊敬的方式聘請
(1).以禮征聘。《南史·隱逸傳下·陶弘景》:“帝手敕招之,錫以鹿皮巾,后屢加禮聘,并不出。” (2).備禮聘娶。《北史·蠕蠕傳》:“初婚之吉,敦崇禮聘,君子所以重人倫之本。”《初刻拍案驚奇》卷十:“今有 臺州府 天臺縣 儒生 韓子文 禮聘為妻,實出兩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