篡奪 奪取(貶義):篡奪領導權(quán)。
奪取 ①用武力強取:~敵人的陣地。 ②努力爭取:~新的勝利ㄧ~農(nóng)業(yè)豐收。
掠奪 搶奪;掠取:大肆掠奪。
爭奪 1.亦作"爭敚"。 2.爭斗奪取;爭著奪取。
力求得到或做到;想要什么都得努力去爭取|爭取超額完成指標。
爭取使每一分鐘都發(fā)揮作用
(1).爭奪;力求獲得。《韓非子·外儲說右下》:“令發(fā)五苑之蓏蔬棗栗足以活民,是用民有功與無功爭取也。”《法苑珠林》卷十七:“剃已,入河洗浴。時諸梵釋龍王等競來爭取我髮。” 聞一多 《婦女解放問題》:“爭取婦女解放的對象該是整個社會,而不是男性。”
(2).力求實現(xiàn)。 老舍 《女店員》第一幕:“在外面,我要爭取入團,好事由我?guī)ь^兒干!”
(3).努力使人站在某一邊。 趙樹理 《三里灣》九:“爭取一個人很不容易,打擊一個人馬上就見效。” 楊沫 《青春之歌》第一部第十二章:“她那個對象我認識,真是個 胡博士 的忠實信徒。我爭取過他,可不容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