宦官 君主時代宮廷內侍奉帝王及其家屬的人員,由閹割后的男子充任。也叫太監。
閹人 1.指被閹割的人。《后漢書.宦者傳序》:"中興之初﹐宦官悉用閹人。"后因用為太監的代稱。
寺人 1.古代宮中的近侍小臣。多以閹人充任。
中官 1.古官名。 2.宮內﹑朝內之官。 3.宦官。 4.星位或星區名。
唐代設專門的宦官機構內侍省,其長官為監及少監。明代宦官組織龐大,領二十四衙門,各設掌印太監等。清代沿置。太監成為對宦官的通稱。
與太監某守遼東。—— 明· 崔銑《記王忠肅公翱三事》
官名。 唐 設內侍省,其長官為監及少監,后用作宦官之通稱。 遼 太府監長官稱太監, 元 因之, 明 代在宦官所領二十四衙門各專設掌印太監,在宮廷內侍奉皇帝及其家族。中葉以后其權力擴大,擁有出使、監軍、鎮守、偵察官民等大權。 清 代相沿,太監成為宦官的專稱,設總管太監等為首領,隸屬內務府,權力減削。《古今小說·宋四公大鬧禁魂張》:“皇后見弟如此説,遂召掌內庫的太監。” 老舍 《茶館》第二幕:“十幾年前,有個娶媳婦的太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