捕快 1.即捕役。
警察 武裝性質的維護社會秩序的國家公職人員。按其任務不同可分為治安、交通、刑事、司法、邊防、消防、戶籍等警種。
巡警 1.亦作"巡儆"。巡查警戒。 2.清末及民國時對警察的稱謂。
巡捕 ①巡查搜捕:兩人各往東西,分頭巡捕。 ②租界中的警察:后來巡捕房招巡捕,他便去投充巡捕。
差人 1.舊稱官署的隸役。
1.指擔任警察事務的基層人員。
指擔任警察事務的基層人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