逸事 史書未載、世人不太知曉的事:掇其逸事,貽我青年|《左忠毅公逸事》。
掌故 舊制、舊例,后多指歷史上的人物事跡、制度沿革等史實或傳說:考究掌故|明于掌故|前朝掌故。
軼事 1.不見于正式記載的事跡。
1.過去留下的傳聞;逸聞。
前人或古代遺留下來的傳聞
過去留下的傳聞;逸聞。 清 葉廷琯 《吹網錄·<劫灰錄補注>跋并撰人辨》:“ 香引 熟於 明 末遺聞,為之推廣,而加以攷證。” 魯迅 《準風月談·中國文壇的悲觀》:“只有近來的誣陷,倒像是頗為出色的花樣,但其實也并不比古時候更利害,證據是 清 初大興文字之獄的遺聞。”
前人令聞。 元 袁桷 《次韻徐志發雜詠》之一:“遺聞備家乘,零落寧有述。” 元 虞集 《封宣圣夫人制》:“功言邈若於遺聞,儀范儼乎其合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