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分守己 分:本分。規矩老實,守本分,不做違法的事。
天:天意;命:命運。安于自己的處境,由命運安排。這是相信宿命論的人生觀。
[contented with one's lot; accept fate and be happy about it; enjoy what is natural and obey what is destined] 安于自己的命運而沒有任何憂慮
(1).舊謂樂從天道的安排,安守命運的分限。《易·繫辭上》:“樂天知命,故不憂。” 孔穎達 疏:“順天道之常數,知性命之始終,任自然之理,故不憂也。” 南朝 梁 劉孝標 《辯命論》:“然則君子居正體道,樂天知命,明其無可奈何,識其不由智力,逝而不召,來而不距,生而不喜,死而不慼。” 宋 辛棄疾 《水龍吟·題瓢泉》詞:“樂天知命,古來誰會,行藏用舍。人不堪憂,一瓢自樂,賢哉 回 也。”《儒林外史》第八回:“近來我在林下,倒常教他做幾首詩吟詠性情,要他知道樂天知命的道理。”
(2).現引申為安于現狀,樂守本分。 魯迅 《彷徨·孤獨者》:“但是學校里的人們,雖是月薪十五六元的小職員,也沒有一個不是樂天知命的。” 巴金 《春》十五:“連她這個樂天安命的年輕姑娘現在也說出這樣的話來,這倒是 覺新 料想不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