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明 ①用可靠的材料或事實來表明或判定真偽對錯等:證明一條定理|我證明他當時不在場。 ②可用來證實的材料:事實是最好的證明。 ③以若干判斷為根據,斷定另一個判斷為真的思維形式。斷定一個判斷為真,不等于該判斷確實為真,也不等于一個判斷的真實性確實得到斷定。只有正確的證明,才能確實斷定一個判斷的真實性。一切證明都由論題、論據和論證組成,都通過推理實現,論據相當于推理的前提,論題相當于推理的結論,論證相當于推理形式。因此,證明必須遵守推理的規則。
表明 1.表示清楚。
證實 1.證明其確實。
憑據 1.占據。 2.依據,根據。 3.憑證,證據。 4.依恃;倚仗。
說明 ①解釋清楚:說明原因。也指解釋的話:產品使用說明。 ②證明:這一結果充分說明他們的判斷是準確的。
憑單 1.證書。
字據 1.書面的憑證,如合同﹑契約﹑收據﹑借條等。
憑證 1.證據。
左證 也作“佐證”。證據:這是最有力的左證|你能拿出什么左證?
①判定事實的依據,用來證明的材料:證據不足。
②訴訟法上指偵查、審判機關在辦案中搜集的、能夠表明案情真相的材料。應是確實存在的客觀事實且與案件有關,須經辦案人員按法定程序收集和查證屬實。包括物證,書證,證人證言,被害人陳述,被告人供述和辯解,視聽資料,當事人陳述,鑒定結論,勘驗、檢查筆錄,現場筆錄。
(1) [evidence;proof;testimony]∶可做為證明用的事實依據
搜集證據
(2) ∶法律名詞。指在訴訟上用以認定事實之一般資料,如證人的證言
證據確鑿
(1).證明事實的根據。 晉 葛洪 《抱樸子·弭訟》:“若有變悔而證據明者,女氏父母兄弟,皆加刑罪。”《舊唐書·崔義玄傳》:“先儒所疑及音韻不明者,兼採眾家,皆為解釋,傍引證據,各有條疏。” 趙樹理 《小二黑結婚》十:“﹝區上﹞還派助理員到咱村開大會調查他們橫行霸道的證據。”
(2).證明;考證。《后漢書·獨行傳·繆肜》:“時縣令被章見考,吏皆畏懼自誣,而 肜 獨證據其事,掠考苦毒。” 唐 韓愈 《柳子厚墓志銘》:“儁杰廉悍,議論證據今古,出入經史百子。”
(3).法律用語。據以認定案件的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