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予 〈書〉給(gěi):~幫助ㄧ~同情。也作給與。
賜與 1.賞賜;賜給。
1.給以。
[give;grant] 給以 予以反駁
給以。 清 林則徐 《請定鄉試同考官校閱章程并預防士子剿襲諸弊折》:“如首場文藝非有大疵,僅點數行而止者,據實參奏,予以處分。” 毛澤東 《我們的經濟政策》:“水利是農業的命脈,我們也應予以極大的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