駁斥 列舉理由,批判或否定別人的意見:駁斥謬論。
批駁 ①對錯誤的言論或行為加以批判和駁斥:嚴厲批駁。 ②舊指對下級呈請事項批示駁回,不予照準。
反駁 說出自己的理由,來否定別人跟自己不同的理論或意見。
反對 不贊成;不同意:~侵略ㄧ~平均主義ㄧ有~的意見沒有?
駁倒 1.成功地否定了對方的意見。
辯駁 提出理由或根據來否定對方的意見:他說的話句句在理,我無法~。
受到指責時進行辯駁;挨罵時反過來罵對方:他自知理虧,無論你怎么說,都不~。
(1)
(2) ∶以同樣的話頂回去
回口,頂嘴。《儒林外史》第十一回:“ 楊執中 駡他,他還睜著醉眼混回嘴。”《二十年目睹之怪現狀》第二四回:“那姨娘聽了這話,便回嘴説:‘別人干了壞事,偷了東西,太太犯不著連我也駡在里面!’”